今天慢慢搬家 东西不多 几箱子东西,至门口 被保安拦下 说一车一卡不能下地下室
我很穷 没买车位 下不去,好说歹说 不让。很火,最后想了想 没有堵门,,不做缺德事。因为首先 我有道理 如果堵门 我就没道理了 希望下次搬家的时候 我能够进入地下室 下次再不行 我就只能工地上找几个空的兄弟行使我正常权力强行进入了
在这里 我提出我的观点, 1:按照建筑设计的一般规范,设计中要考虑搬家的便捷 能够到达楼底电梯厅,一般2种方式,一种地面主要环道能到楼下,第二种通过地下室到达楼梯厅,万家因为景观设计人为将地面人车分流,本人也比较喜欢这种做法,但是你必须有第二种方式来解决业主的基本需要,,因为这个是基本需要 是建筑设计本来就必须要有的便捷设计,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基本的使用房屋的权力。 2:物业作为业主聘用的管理者,没有权力把“全体业主共有的便捷性的正常使用物业的权力”仅提供给买车位的业主,你们没有这个权力! 3:我说我只下去一会 我不占用别人的车位,顶多半个小时我马上上来,其实我只要不占用别的业主的车位 我就是正常行使我的权益,这么多箱东西 你们也不是没有看到。 4:你们要提供给我保安帮我搬家,我拒绝了,我今天有手有脚,我可以自己搬,只不过麻烦一点,一趟趟。二码事,你可以帮我搬家,我也很感谢你,但不意味着你们有权力不让我行使正常权力。我今天也没有采取极端措施, 因为我觉得跟我理论的保安领导的这位兄弟 说的也对的,他只是执行者,并非管理者。那么这里 请你们物业的管理者 在这里把你们的道理阐释清楚。马甲和托还有关系户请绕道。 5:至于你们说的,很多业主下去不上来,我觉得 你们可以采取收费、锁车等措施,如果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。并且 现在是因为你们没有提供一定数量的地下临时车位 作为搬家等临时停车的需要。说来说去 还是你们不对。 6:下次你们如果告诉我 一卡一车 下不去等搪塞我 我会让人把车位的卡子起来的,我们很有劲!我们有道理 我们还很彪悍 我们不被欺负 请不要以规则的制定者自居 作为服务性行业 请了解一下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实际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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